公司治理專區 TAIWAN GREEN ENVIRONMENT TECHNOLOGY INC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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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IWAN GREEN ENVIRONMENT TECHNOLOGY INC.

董事會

按本公司章程規定設立董事7~11人,本屆新任董事共7人(含獨立董事3 人),任期均為三年,連選均得連任,本公司董事(含獨立董事)之選任方式採候選人提名制度,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。
第十五屆董事任期自民國111年6月29日起至民國114年6月28日止。

功能性委員會

審計委員會

本公司於108年6月5日設置審計委員會,委員計3人,任期為3年,得連選連任。
本屆審計委員會委員三位,均由本公司獨立董事擔任。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常會,其主要職權,請參考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。

薪酬委員會

薪酬委員會主要為落實公司治理,並強化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,委員不得低於三人,其中過半數成員應為獨立董事。
本屆薪酬委員會委員三位,均由本公司獨立董事擔任。委員會至少每年召開二次,其主要職權,請參考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組織規程。

獨立董事現職、經歷及兼任情形彙總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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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及監察人投保責任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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